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水岸香幼儿园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15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水岸香幼儿园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09:3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CG2021166296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水岸香幼儿园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151.99万元
4、最高限价:151.99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备注
1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水岸香幼儿园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即可,无需投标人提供);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上内容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缤纷世纪公寓A座31E、31F。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
(4)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缤纷世纪公寓A座31E、31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请投标人于截标5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http://lg.szzfcg.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xrzbdl.com/)。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相关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水岸香幼儿园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西湖苑二期小区内
联系方式:程老师 0755-84286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鑫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缤纷世纪公寓A座31E、31F
联系方式:郑工/0755-84876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768971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