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第三幼儿园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者:秩名 发布时间:2020-12-17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第三幼儿园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深圳市鑫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15:0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RZB202012002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第三幼儿园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95.2万元
4、最高限价:95.2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备注
1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第三幼儿园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从供应商资料库里查询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注册状态,投标人注册状态无效的,将按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我司暂停现场投标报名,统一采用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发送至(535403791@qq.com),并致电我司(黄工13726204682)。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至我司官网下载);
(4)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缤纷世纪公寓A座31E、31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cgzx.sz.gov.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鑫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缤纷世纪公寓A座31E、31F),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http://lg.szzfcg.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xrzbdl.com/)。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深府购[2020]24号文,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认证等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视疫情解除时间作相应调整。
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第三幼儿园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深汕路3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 系 人:黄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缤纷世纪公寓A座31E、31F
邮政编码:518172
电  话:0755-84876907
传  真:0755-84876907
公司网址:http://xrzbdl.com/
E- mail:535403791@qq.com
银行账户信息:
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鑫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74717181089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