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中职学校采购办公信息化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04
光明区中职学校采购办公信息化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GMZX20241030109
2、项目名称:光明区中职学校采购办公信息化系统
3、预算金额:860,000.00元
4、最高限价:86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备注 |
1 |
光明区中职学校采购办公信息化系统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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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付,免费运维期不少于1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_100__%
9、 项目地点:深圳市
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发送至szxrzb@163.com。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至我司官网http://www.xrzbdl.com/下载)。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松白路建豪商务大厦5楼501(合水口地铁站B出口)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cgzx.sz.gov.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鑫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缤纷世纪公寓A座31E、31F),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 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光明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路899号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 0755-21099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鑫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冷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缤纷世纪公寓A座31E、31F
邮政编码:518172
电 话:0755-84876907 18988757177
传 真:0755-84876907
公司网址:http://www.xrzbdl.com/
邮箱:szxrzb@163.com